“明明约定了一个月的工期,可到现在也没完工,这责任由谁来担?”近日,市民杜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他在商场定制了一套家具,约定工期为一个月,但眼下早已超期,家具却迟迟没有完工,杜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却被告知需要联系厂家,这让杜先生一家十分生气。其实在定制家具时,不少业主都会遇到类似问题,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市民求助
2018年12月1日,杜先生在某家具品牌店定制了一套家具,选好材质和颜色后,杜先生当时就缴纳了全款。商家约定家具制定工期为一个月,“给我开具的小票中约定了交付时间。”杜先生说,按照约定2019年1月1日商家上门安装家具,但是直到1月7日,他都没有等到商家来。随后,杜先生联系商家,但是对方表示,家具的加工不属于门市部门,而是有专门的加工部门,因此他们不接受杜先生的咨询,而是让杜先生自己咨询生产厂家。随后在杜先生的多次要求下,商家给予回复,由于年底接单较多,完工时间延迟,需等到1月20日左右才能上门安装家具。杜先生表示,商家违约在先,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时报记者 田敏
问题1
收据标注完工日期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天津敬科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表示,虽然商家并未与杜先生签署合同,但是收据上约定了家具安装日期,也有商家的盖章和相关约定内容,在法律上这就算是商家给予消费者的一个承诺,也是消费者的一种消费证明。因此,这样的收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非一定要有合约消费者才能维权。
问题2
消费者能否依法主张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杨晶律师表示,收据中约定工期为1个月,最晚交付时间为1月1日,而最终商家给予回复称年底繁忙导致工期延长,这是商家自身问题导致的结果,与消费者无关,因此延期原因完全在于商家,需要商家自己承担。在法律上商家已经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消费者主张违约责任比较麻烦,因为消费者损失无法确定。“消费者无法举证实际违约给其带来的损害。”杨晶律师表示,消费者向商家主张赔偿损失太抽象了,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最终无法举证,那么商家也不用承担责任。“家具无法按期安装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太难界定!”杨晶律师说道。另外,她认为,商家所谓的售出后消费者只能联系厂家也完全是推卸责任的表现,虽然家具后期生产属于另外的部门,与门店无关,但消费者选货和交钱是在门店完成的,后期门店有义务帮助协调和解决问题。
市民疑问
家具商品发生延期 是否都存在举证难问题?
律师解答:杨晶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是无法替代的情况下,商家无法交付,给消费者带来了其他的损失时,那么消费者举证就比较容易,商家赔偿的几率也较大。“比如床,没有及时送到,消费者没办法睡觉。”杨晶律师表示,本来约定好床送到,但由于厂家原因没送到,导致消费者无法睡觉,而要出去住宾馆,那么居住宾馆就产生了费用,消费者可以举证要求商家做出赔偿。除了床具之外,其他家具类的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者在时间上不具有紧迫性的,比较难举证。最典型的就是新娘在结婚时所要用的婚纱或者礼服等,如果商家没有按期交付,导致新娘需要再购买或者租赁其他产品,那么这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商家承担。
律师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定制类产品时,除了在合约或者收据中与商家约定完工时间之外,最好还要约定好如果超期完工,商家需要承担的责任。“虽然赔偿数额需要进一步举证,但最起码对其商家是个约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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