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家具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HW-19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家具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家具采购
2.2项目地点: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清单
2.4供货期要求: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家具制造或经销资质,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同时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2015-2017年)至少有一项金额在5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招标一部)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制造厂商授权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13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大街309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1-8289285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15843105066、0431-8161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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